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我县《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的暂行规定》(杭委组通〔2019〕77号)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的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我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1.上杭县行政服务保障中心、上杭县文物保护中心遴选范围对象为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我县财政核拨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岗位表》),含工作地点在乡镇的县直单位和县直部门所属单位在乡镇的工作人员,不含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
2.才溪乡调查纪念馆遴选范围对象为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我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
2.报考上杭县行政服务保障中心、上杭县文物保护中心的人员要求正式入编参加工作年限满5年及以上(含占编不入编的工作年限,均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岗位要求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一并按此规定计算,下同);报考才溪乡调查纪念馆的人员要求正式入编参加工作年限满3年及以上;且均要求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均为本方案发布之日。
4.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受到诫勉、效能处理、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人员。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相应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认定为所报考全部岗位无效,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的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
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简称《报名表》)1份,并提供遴选岗位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各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相关任职或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年度考核材料等;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2张用于制作考试准考证,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
4.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进行通报,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资格初审。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现场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报考者对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可及时向上杭县人社局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6年2月4日至2月11日。
2.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及报名材料报上杭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由上杭县人社局核发考试准考证。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要求该岗位减少拟遴选人数开考或降低比例开考以及不开考的书面申请,经上杭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考,对已报考取消遴选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遴选人数10倍(含)以内,则该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超过10倍,则该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笔试合格线倍确定为面试人选考生最低卷面成绩的80%确定(若分数过低另行研究确定);如相关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均未达到遴选人数3倍,该笔试科目的笔试合格线另行研究确定。
1.对要求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拟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相关岗位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直接面试的岗位,则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由上杭县人社局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要求等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合格线分,相关岗位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遴选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